0 引言
近年来,我国颁布实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我国就开始进入全面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阶段,零散分布在各个相关部门登记的植物和责任也在逐渐的被整理,我国也已经建立起统一、高效的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1]。随着不动产登记管理制度的改进,我国对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要求越来越严格,只有将不动产登记管理水平提高上来了,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提高了,不动产登记档案才能够成为一种流动的资源,进而不断发挥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社会价值,存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发展。
1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作用
1.1 规避市场的风险,反映不动产物权概况
公示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的一个鲜明特征,也就是说不动产登记档案可以向人民群众公开。如果说不动产两方的主体正处于交易的时间,那么就可以在自己查询的过程当中了解交易物品的实时信息,将不动产档案信息的公开度提高。再就是不动产物权的排他性比较强,再加上档案本身就有比较强的权威性。如果出现物权纠纷的情况,就可以利用不动产登记档案来进行处理,这就在一定的程度上加上交易的公正性以及公平性。
1.2 将关于市场的发展上的特征展现出来
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如何主要看的就是该城市的经济发展的状况和建设的基础的设施。还有一种体现方式就是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既有经济上的属性,也有文化属性。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工作需要根据现实的情况不断的进行整改,来推动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对于相关的管理设施应该进行持续的优化,将投入的资金加大,并且采用比较现代化的管理技术和方案,建立一个科学完善的管理系统,能够更好地解决相关的纠纷。
1.3 将公信力加强,公示不动产物权
不动产的所属权的变化状况由不动产登记来显示,这对于信息的查询和应用具有很大的便利。在公示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时候,可以发挥不动产档案的效果。如果出现实权和法律赋权不符合的情况,就需要结合档案公示的要求的原则,将交易行为的有效性以及合法性增强,维护主体的相关的利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的发展。
1.4 提高市场的稳定性
政府统一来管理不动产登记的流程以及管理权力。可以采用不一样的方式进行不动产登记,所以说稳定性比较强。我国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主要指的是根据我国的经济发展的相关要求来确定的。因此这将对社会各界的利益有直接到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因为交易的活动比较严重,因此导致不动产管理工作的内容也有了比较大的更改。所以说,相关的单位需要对现实的交易进行更强的管理,在登记的时候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进而控制住市场的风险。
2 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特点
不动产登记档案对自然地理状况和所有权状况都进行了规定,其中的内容都是由国家土地管理部门严格按照不动产物权登记范式进行统一的登记,并且在记录的过程当中,同时也考虑了法律中提及的排他性,所以说不动产登记档案具有规范性、法定性、唯一性,可以有效避免权属纠纷的发生。再就是不动产登记档案也具有一定的社会信息智能,可以经过一定的公开手段,对不动产登记情况进行查询和复制,进而保护有关人员的知情权,保证产权的交易[2]。
图1 不动产权证书
3 当今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的问题
3.1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与利用水平不高
在我国,目前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的管理工作还不能够在共性之中取得个性,在大部分的日常的档案管理中依旧采取原先的比较老的档案管理模式和方法,在工作过程中,跟不上现代的时代潮流而且专业化水平不足,在这个电子化的时代下,档案管理工作全程电子化档案管理开展的依旧比较缓慢,这样的情况下,就会使得档案管理效率比较低。除此之外,在档案的使用上,还存在着各种各样的差异,这就使档案服务会被严重的分割,这就使得档案不会对社会有较大的作用[3]。
3.2 不动产登记档案的规范不明确,交接存在着困难
目前来说,不动产登记制度在我国刚刚开展,还没有形成一个规范的不动产登记档案管理标准,而且相关的工作部门也没有构成一个标准、规范的、统一操作,并且办结时限的要求也没有统一的标准,这样的情况下就会导致不动产档案发生改变或者移到别处的时候,档案和档案之间有不能够兼容的情况,可能会对相关的工作效率产生影响。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网址: http://www.zgwsbzglzz.cn/qikandaodu/2021/0708/152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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