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在工业生产中较为常见动本文参照GBZ1-20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从甲醇对人体损害的临床表现员职业危害防护两个角度,详细阐述了职业接触过程中的防护与应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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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醇又称木醇或木酒精,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无色透明、高度挥发、易燃液体,有芳香气味。熔点-97.8 ℃,沸点64.5 ℃,闪点12.22 ℃,自燃点240 ℃。蒸气密度 1.11,蒸气压 12.3 kPa(20 ℃)。能与水、乙醇、乙醚、苯、酮、卤代烃和许多其他有机溶剂相混溶。遇热、明火或氧化剂易着火,遇明火会爆炸。蒸气与空气混合物爆炸极限6%~36.5%,有剧毒。口服几毫升就会引起严重的中毒症状。
职业接触见于甲醇的制造、储存、运输、使用。例如生产甲醛、甲胺、异丁烯酸酯、卤代甲烷、纤维素、塑料、杀菌剂、油漆稀料等作业场所。近年来有生产“固体酒精”火锅燃料造成急性中毒的报道。摄入含有甲醇的假酒中毒时有发生。可经呼吸道、消化道和皮肤吸收。人经过呼吸道吸入的蒸气约有60%被吸收,进入胃肠道的吸收高峰时间在30~60 min。吸收后迅速分布至机体器官组织内。
对人体损害的临床表现
急性中毒:以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眼睛损害和代谢性酸中毒的表现为主。
潜伏期:急性中毒临床上存在明确的潜伏期,无论通过何种途径吸收中毒,潜伏期一般为12~24 h,少数患者可达2~3天。通过口服途径中毒者,潜伏期和摄入剂量有关,有口服后40 min出现临床症状的报道;同时摄入乙醇,可以使潜伏期延长。
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对中枢神经系统有明显的麻醉作用。其麻醉作用虽较乙醇为弱,但由于它氧化代谢缓慢,蓄积性强,故毒害作用远较乙醇为大;其麻醉浓度与致死浓度较为接近,故危险性也较大。中毒轻者表现为头痛、头晕、乏力、嗜睡、意识模糊等症状,很少出现乙醇中毒时的欣快感。严重者出现昏迷、癫痫样抽搐。
眼部症状:对视神经及视网膜有特殊的选择作用。它作用于视网膜上使细胞发生退行性变,招致视网膜及视神经病变,最终导致视神经萎缩。视力障碍可在口服后1 h或数天后出现。最初表现为眼前黑影,闪光感、视力模糊,重者视力急骤下降,甚至完全失明。常有周边视野缩小改变。
代谢性酸中毒:程度较轻者往往没有明显症状,通常是在进行相关化验检查时被发现。严重代谢性酸中毒患者可以出现头痛、嗜睡、意识障碍、呼吸节律和幅度的改变。
其他:病情严重者可以出现肝脏、肾脏、心血管系统等多脏器系统损害。
慢性中毒较少见,国家也没有慢性甲醇中毒诊断标准,有报道称表现为视力减退、视野缺损、视神经萎缩等症状。
甲醇作业的职业危害防护
作业场所以及储存、运输的预防措施
1.生产使用场所的工程技术防护措施
生产或使用甲醇,应采用自动化、密闭化的生产工艺,消除或减少甲醇接触。甲醇生产设备可设置在自然通风良好的框架式露天或半露天场所,不能采用自然通风的场所,应采用有效机械通风,室内场所设置门口外开的撤离通道。使用和储存甲醇的管道、设备、容器、阀门等设施要符合相关材料和强度要求。
工作场所应设置事故通风装置以及与事故排风系统相联锁的泄漏报警装置。事故发生时,应提供足够的通风量,事故通风装置的控制开关应分别设置在室内、室外便于操作的地点。照明、通风、设备、工具要具有防爆性能。
甲醇罐周围设置围堰或泄险池,并设置必要的喷淋设施。工作场所应设置固定式甲醇检测报警仪。在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甲醇检测报警仪条件的工作场所,应设置便携式甲醇检测报警仪。用人单位应在甲醇生产或使用场所便于观察处设置醒目的风向标,便于撤离人员选择应急疏散路线和安全集结区域。在工作场所的醒目位置设置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避免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接触。灌装作业应控制流速,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
2.储存安全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宜超过30 ℃。保持容器密封。应与氧化剂、酸类、碱金属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
3.装运安全
运输前应对运输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考核,经考核合格后取得特种车辆运输许可证后,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上岗。所有运送和盛装甲醇的容器应定期检测。罐车运输甲醇,建议槽罐采用内置式紧急切断阀,防止安全阀、阀门、接管遭严重损坏时大量甲醇的泄漏。运输车辆应办理准运证,并有合格的运输车辆标志。
文章来源:《中国卫生标准管理》 网址: http://www.zgwsbzglzz.cn/qikandaodu/2020/1012/72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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